|
陕西检验检疫局加大区域性原产地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区域性原产地证书签证数量和金额大幅提高,进一步提高了陕西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了陕西经济的发展。据统计,2006年,经该局签发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达到1084份,签证金额2990万美元,与2005年相比,签证量和签证金额分别同比增长175%和414%,企业凭证可获平均5%的关税优惠,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
据了解,目前我国签发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有2004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国-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2005年7月20日生效的中国-东盟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E)、2006年10月1日起生效的《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和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F)共4种,涉及17个国家。为了使出口企业在第一时间了解并运用好这些区域性优惠政策,陕西局采取多种方式向出口企业做好新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一是召开宣传贯彻会议,散发宣传资料;二是在信息网站上开通产地证业务网页,在主流新闻媒体宣传产地证知识;三是改善签证的软硬条件,缩短企业注册登记时间,优先办理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这一系列措施实施后受到了企业的欢迎。其中,《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政策生效后,金堆城钼业公司立即为其出口韩国的钼精矿申办了29份《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产地证,签证金额1774万美元,可享受89万美元的关税优惠。陕西开成服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在2006年12月申办了16份《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签证金额42万美元,可享受智利给予的2.1万美元的关税优惠。
陕西是水果出口大省,2004年《中国-东盟自贸区》零关税优惠原产地政策生效后,陕西局积极向有关出口企业宣传出口东盟水果零关税的优惠政策。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至2006年,陕西局为出口到泰国、印尼、马来西亚等东盟10国的出口水果签发了1382份原产地证书,签证货值达1972万美元,可享受到进口国约276万美元的关税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