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日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成立联合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监管措施,对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严管重罚,坚决遏制公路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今后还将建立县、市(州)、省三级资料档案,同一客运单位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等违章行为,对客运单位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规定,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路面管控中对客运车辆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行为,以及危运车辆无证运输、超载、不按审批路线行驶、违反禁行时间和禁行区域等危及交通安全的严重交通违章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重点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和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的监督、检查。对客运、危运车辆的违章行为,在给予处罚的同时,要在24小时内录入违章系统。驾驶客运车辆超过最高限速 50%以上的,要依法吊销驾驶员驾驶证;对危运车辆有超载、无证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扣车并通知承运单位或货主协助处理。同时,对同一客运单位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等违章行为,经公安交警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又违法超员的,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的规定,对客运单位主管人员处 2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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