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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20日召开的交通部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了解到,2007年挂桨机船将全部退出京杭运河航运市场,与此同时,交通部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标准船型推广,到2010年,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率将达80%。
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在讲话中强调,内河船型标准化不是简单的技术工作,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现内河船型标准化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治理落后船型的同时,要积极思考并采取措施规范和引导新船型的发展,充分发挥航道、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加快船舶技术进步,提升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协调发展。特别要增强服务意识,方便船民,打造群众满意工程。船东、设计单位、船厂、检验部门都应严格按照政府在标准化方面的相关要求操作,使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不断进步,避免现在正在大量建造的船舶成为今后新一轮治理的对象。
就下一步加快标准船型推广,徐祖远要求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首先,加快建立以主尺度为主的三级网络体系,即交通部制定主尺度,各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确定主尺度之外的强制性指标,基层交通主管部门免费提供标准船型图纸,并由船检部门现场把关。目前我国正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政策,以苏北运河的三线船闸为例,根据预测,推广标准船型能提高现有通过能力30%左右,这相当于少建设一线船闸。苏北运河一共是十个梯级,不谈建设船闸自身的投资,仅从节约土地的角度,效益就十分可观,已公布的京杭运河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充分考虑了船闸的通过能力要求并兼顾了现有的优秀船型。徐祖远强调,在新建船舶尺度方面的强制性限制必须得到严格执行。五省一市的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尺度系列标准的宣传,对不符合主尺度系列标准的新建船舶一律不得再审图、检验发证。
第二,严格规范管理,杜绝低标准船舶进入市场。徐祖远表示,推进船型标准化与市场规范管理是紧密结合的,在推进标准化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对运输市场的管理,在船舶检验、登记发证等环节中,坚决杜绝低标准的船舶进入市场。相关船检、海事、运政等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协调。五省一市有关部门也要在交通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统一的标准全线联动,绝不允许部分地区擅自降低标准,要杜绝异地检验、异地登记的现象。
第三,积极研究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保障标准船型的顺利推广。包括统一规费征收的计量标准、建立标准船型比例考核指标、京杭运河船舶建造规范及《主尺度系列》进行跟踪研究等。
据了解,交通部从2003年12月开始实施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目前水泥质船全线禁航的目标已按期完成,挂桨机船拆解改造也已进入扫尾阶段,分阶段禁航目标平稳实现,推广使用标准船型已经起步,实施示范工程的综合效果显著。据统计,京杭运河原有4万余艘挂桨机船,占船舶总艘数的40%,目前已拆解改造了3.5万艘,向3万船户发放补贴资金累计近10亿元。按照交通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挂桨机船拆解改造政府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2007年是发放政府补贴资金的最后一年。
据介绍,目前江南运河和长三角部分骨干航道已成功禁航挂桨机船,按照计划,明年1月1日起京杭运河山东段和苏北段也将禁航挂桨机船。随着挂桨机船明显减少,船舶水体、噪音污染明显降低,航道、船闸的通过能力大幅提高。与示范工程启动前相比,苏北船闸通过量增加25%,船闸货物通过量提高 40%左右,待闸船舶数降低70%左右,过闸船舶单船平均吨位提高35%,船舶平均航速增加60%以上,水上事故下降40%左右。同时,船舶运力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新建船舶的平均吨位比示范工程实施前提高了75%,船舶大型化趋势明显。广大船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经济效益普遍提升。
会议通报了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组成员的调整情况,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任领导小组组长,水运司司长宋德星任副组长。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示范工程前一阶段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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