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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南疆港区和谐发展 天津海事与20家单位签订共建公约


发布时间:2006-11-15 12:47:58  来源:中国水运报

近日,天津海事局南疆海事处与辖区20家单位签订了《共建安全、和谐南疆港区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签约各方将本着“确保安全、和谐发展”的原则履行义务,实现港区的安全生产和和谐发展。

 

   按照《公约》规定,南疆海事处将在进一步加大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突出“服务”理念,配合企业做好安全工作,通过定期总结分析辖区安全情况及趋势等方法,为辖区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或建议,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公约》同时对港航单位的义务进行了规定,强调了各港航企业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经营作业,确保生产安全;加强与海事监管部门联系,及时报告海上安全、污染事故和隐患,反映行业动态和相关需求。

 

    南疆海事处辖区的天津港南疆港区主要承担煤炭、矿石、石化等散货类货物的装卸运输,中海油最大的石油勘探基地也坐落在该港区。2005年,南疆港区船舶进出达2万余艘次,煤炭、矿石、石化年吞吐量分别达到4650万吨、2000万吨和1800万吨。随着天津滨海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南疆港区货物吞吐量将继续大幅上涨,船舶密度将进一步加大,南疆海事处的海事监管任务越来越重。实施港区安全和谐共建,对提高船舶安全营运和港口安全生产,促进港航安全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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