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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检验检疫局出台12项措施加快“大通关”建设


发布时间:2006-11-22 9:11:07  来源:汕头日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汕头检验检疫局出台了12项措施,将大力推进“大通关”建设,优化通关环境,为地方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12项措施分别是:依法施检,严格把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继续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进一步加快检验检疫“大通关”建设;积极应对国外技术型贸易壁垒,有效帮助企业扩大产品出口;大力扶持地方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的发展;积极推进产品出口免验,提升汕头品牌形象;积极引导企业利用优惠原产地证书获得关税减免,帮助企业扩大产品出口;积极引导企业申请原产地标志,加强对汕头名特优产品的保护并提高其知名度;积极推进认证认可工作,发挥质量认证优势,帮助企业获得出口产品的“通行证”;支持汕头发挥港口优势,扶持汕头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努力促进汕头扩大对台经贸合作;进一步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帮助地方改善投资软环境;加强与粤东各检验检疫机构的协作,形成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

 

    汕头检验检疫局将发挥粤东玩具检测中心的作用,为粤东地区玩具生产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检测服务。对制约出口水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的原料供应问题,该局将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和督促,帮助企业建立配套的原料基地。在扶持地方发展高产优质效益农业方面,将从技术和管理上大力支持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促进“公司十基地 农场 ”农业产业化模式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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