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交通局处理好四个关系切实加强货运源头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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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6-11-18 10:46:08 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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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处理好驻站执法与企业利益的关系。进驻企业的运管人员坚持依法进驻,依法管理,从源头上治理超限超载,为企业保驾护航。二是处理好运输管理与政府行为的关系。源头管理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公安、工商等部门支持配合,共同做好货运源头管理工作,确保“进得去,站得住,管得好”。三是处理好依法行政和文明服务的关系。不仅要依法行政,还要做到文明服务。四是要处理好总体目标与企业现状的关系。驻站运管人员定期与企业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运营状况,规范运输行为,实现社会个体车辆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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