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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纺企对新《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提出5点建议


发布时间:2006-10-20 14:14:35  来源:江苏省外经贸厅
  商务部近日公布新的《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对2007年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以下简称配额)分配方式、业绩统计原则及处罚规则等都作出了较大的调整。对此,我省大多数企业认为,新《办法》对紧俏类别采取协议招标的方式增强了市场的可预见性和贸易环境的稳定性,降低出口成本,有利于规范出口秩序,促进纺织行业长期稳定发展。

  但企业就具体实施细节提出5点建议:一是分次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二是建议提高对经营者出口设限国家(地区)实绩的考核指标,增强配额分配的针对性;三是加大对今年弃标企业的处罚力度;四是部分企业认为协议标价格偏高,建议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跟踪、管理协议价格,适时调整第二次协议投标价格;五是建议细化有关环保、社会责任考核的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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