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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发布能效标识第二批产品目录无能效标识洗衣机将被撤柜


发布时间:2006-10-14 10:28:17  来源:中国环境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二批)》日前正式发布,此次能源效率标识产品涉及洗衣机和单元式空调两类,其中洗衣机限定为额定洗涤容量为1公斤13公斤的家用电动洗衣机;单元式空调限定为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上述两类产品从明年31日起在销售时必须贴有能效标识。

 

  据了解,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中主要规定了有关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的样式与规格、信息确定、印制和粘贴、备案等基本内容,并指导生产者和进口商按照《办法》要求正确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中还同时规定授权机构应公告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标识的核验和监督检查情况,并接受生产者和消费者等对标识的投诉。

 

  200531日,我国能效标识第一批产品目录颁布,包括家用电冰箱、房间空调器两个产品。实践证明,能效标识在规范用能产品市场、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基于严峻的能源形势和能效标识制度显著的实施成效,能效标识制度的深入推广势在必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明确要求加快实施能效标识制度,扩大标识产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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